2014-12-01來源:本站采編
根據(jù)省委組織部、省人社廳、省公務員局《關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、體檢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》(川公局發(fā)[2014]34號)精神,現(xiàn)將做好2015年內(nèi)江市檢察系統(tǒng)公招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資格復審
(一)范圍
根據(jù)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,按照3:1的比例要求,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(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)。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2人及以上成績并列的,并列人員應一并進入。對于達不到比例要求的職位,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。
(二)時間
資格復審時間為2014年12月4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8:00)。
(三)資格復審地點
內(nèi)江市人民檢察院辦公樓九樓會議室
(四)資格復審要求
1、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,都須參加資格復審,資格復審合格者,進入面試;資格復審不合格者,取消面試資格。因資格復審出現(xiàn)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。
2、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,務必在本公告要求的時間內(nèi)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,否則視為棄權,后果自負。
3、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、有效,若報考者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面試資格或錄用的,取消其面試或錄用資格。
4、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,需繳面試考務費80元,并領取面試通知單。
(五)資格復審應提交以下材料
1、《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》(貼上照片)原件及復印件;
2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3、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;
4、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(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)原件及復印件;
5、戶籍證明(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);
6、有關資格證書(職位明確要求的)原件和復印件。
其中:1.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(yè)生須出具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校主管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(yè)等情況的證明。
2.新就業(yè)的企事業(yè)單位的高校畢業(yè)生,試用期(見習期)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,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(xù)。
3.公安機關、監(jiān)獄勞教系統(tǒng)、國家安全部門、機要部門的人員,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(xù)。
4.委培生、定向生須由原委培、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(xù)。
5.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,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(xù)。
6.港澳學習、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,須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。
7.國家有其他特殊規(guī)定的,從其特殊規(guī)定。
二、面試
資格復審合格繳費的考生憑筆試準考證、面試通知書、有效身份證原件準時到內(nèi)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(內(nèi)江市市中區(qū)翔龍山報社路82號)進行面試(詳見資格復審后領取的面試通知書),否則視為自動棄權,后果自負。
聯(lián)系電話:
內(nèi)江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0832—2260082、2285502
附:資格復審人員名單
內(nèi)江市人民檢察院
2014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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